-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答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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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000014348/2020-041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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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紅河縣政府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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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紅民函〔2020〕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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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24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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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紅河縣民政局對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10號建議的答復
辦理結果:B類
李旭飛代表:
你們在紅河縣十五屆第四次會議提出的《關于重建或修繕齊心寨村委會辦公樓及黨員活動室》的第10號建議,已轉交我局研究辦理,現(xiàn)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:
你們的建議提得很好。的確,辦公樓的結構不合理,建蓋已有些年限,又因失修出現(xiàn)漏雨、潮濕的情況,給辦公帶來極大的不便。村委會辦公樓修建方面的項目省廳每年安排全州3-5個,項目少之又少,爭取難度相當大,我局今后將積極向上級請示、匯報,爭取早日立項。
感謝你們對我縣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,請在今后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。
附件【10號.doc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