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答復(f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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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000014348/2020-041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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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(jī)構(gòu)紅河縣政府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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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紅民函〔2020〕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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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24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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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紅河縣民政局對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13號建議的答復(fù)
辦理結(jié)果:B類
馬經(jīng)委代表:
你們在紅河縣十五屆第四次會議提出的《關(guān)于重建勐甸村委會辦公樓》的第13號建議,已轉(zhuǎn)交我局研究辦理,現(xiàn)將辦理情況答復(fù)如下:
你們的建議提得很好。的確,辦公場地及辦公設(shè)施簡陋、滯后,不能滿足當(dāng)前的辦公需求。但是在村委會辦公樓修建方面的項目省廳每年安排全州3-5個,項目少之又少,爭取難度大,今后我局將積極向上級請示、匯報,爭取早日立項。
感謝你們對我縣民政工作的關(guān)心和支持,請在今后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。
附件【13號.doc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