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答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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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000014348/2021-00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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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紅河縣政府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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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紅林函〔2020〕1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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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24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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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紅河縣林業(yè)和草原局對縣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1號建議的答復
辦理結果:B類
張龍周等10名代表:
你們在紅河縣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提出的《關于建設舊施后山到撒瑪大沖森林防火通道的建議》的第71號建議,已轉交我局研究辦理,現(xiàn)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:
建設防火通道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一項預防措施,主要目的是為了在發(fā)生火情火災時,能夠保證撲火人員和撲火物資的順利運輸,并起到隔離帶的作用。同時能方便當?shù)氐拇迕癯鲂校蓭又苓吜洲r經濟發(fā)展等作用。
我局接到建議后,及時組成工作組,進行了實地外業(yè)勘查,經調查了解,您們提出的防火通道建設地點不涉及保護區(qū),對生物多樣性影響不大,可以通過正常程序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(xù),但是存在以下問題,一是建設森林防火通道目前沒有項目資金支持,建設所產生的申報費用最低3萬元(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)、開挖公路和道路硬化的費用都由業(yè)主方自行承擔;二是石頭寨鄉(xiāng)政府目前沒有籌措建設資金的能力,群眾也沒有自籌資金建設的意愿。
鑒于以上情況,建設舊施后山到撒瑪大沖森林防火通道暫時無法實施,待條件成熟時,我們將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,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學規(guī)劃全縣森林防火通道項目,保證紅河縣森林資源安全。
感謝您們對我縣林業(yè)工作的關心和支持,請在今后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。
紅河縣林業(yè)和草原局
2020年10月12日
(聯(lián)系人:車烈興,聯(lián)系電話:135****1860)
附件【71號.doc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