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審計信息公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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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20240919-185424-9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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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紅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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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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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23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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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(2023年第5號)紅河縣審計局關于開展紅河縣司法局2022年預算執(zhí)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公示-網站公示
審 計 公 示
(2023年第5號)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》第十八條的規(guī)定和紅河縣2023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要求,紅河縣審計局決定派出審計組,自2023年5月25日起對紅河縣司法局2022年預算執(zhí)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。為全面真實了解掌握審計事項相關情況,主動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現(xiàn)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:
一、審計范圍及內容
(一)審計的范圍
2022年預算執(zhí)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,重大問題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審計日止。
(二)審計的主要內容
部門預算編制、預算執(zhí)行情況,預算績效管理、決算草案編制情況,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,專項經費使用情況,編外聘用人員經費使用情況,資產管理使用情況,落實厲行節(jié)約等情況。
二、現(xiàn)場審計時間
自2023年5月25日起,預計現(xiàn)場審計工作時間30個工作日三、有關情況反映
審計期間,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項,可直接向審計組反映。所反
映的情況,審計組將依據(jù)審計職權范圍在審計期間進行核實、處理、回復,并對反映的情況和反映組織(個人)依法保密。
四、審計人員
審計組主審:陶景鈺
審計組成員:儂志方、錢啟梅、李儲玉
審計組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:陶景鈺 139****142
五、審計工作紀律
審計期間,審計人員嚴格遵守審計“四嚴禁”工作要求: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(guī)矩,不嚴格執(zhí)行請示報告制度;嚴禁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;嚴禁泄露審計工作秘密;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后駕駛機動車。
審計期間,審計人員嚴格遵守審計“八不準”工作紀律: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、餐飲、交通、通訊、醫(yī)療等費用;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,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;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、娛樂、旅游等活動;不準利用審計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、商業(yè)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;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、資產、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;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(yè)務;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;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。
六、監(jiān)督審計工作方式
紅河縣審計局監(jiān)督電話:0873-46213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