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重大決策聽證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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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20240913-145505-3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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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紅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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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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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23-03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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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紅河縣自然資源局關于舉行《紅河縣國土空間總體規(guī)劃(2021-2035年)(草案)》聽證會的公告(第1號)
為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(guī)劃體系并監(jiān)督實施的若干意見》、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(guī)劃體系并監(jiān)督實施的意見》,依據(jù)《云南省縣(市、區(qū))國土空間總體規(guī)劃編制技術指南(試行)》,紅河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《紅河縣國土空間總體規(guī)劃(2021-2035年)(草案)》。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,加強規(guī)劃的科學性、民主性、可執(zhí)行性,進一步提高規(guī)劃質量,根據(jù)《自然資源聽證規(guī)定》和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決定舉行《紅河縣國土空間總體規(guī)劃(2021-2035年)(草案)》重大決策聽證會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聽證事項
就《紅河縣國土空間總體規(guī)劃(2021-2035年)(草案)》,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。
二、聽證會時間和地點
聽證會擬定于2023年4月下旬舉行,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。
三、聽證代表和旁聽人
(一)聽證代表
本次聽證會聽證代表名額21-26人,其中:
1.利害關系人代表13-15人,包括各類企(事)業(yè)單位、有關部門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、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害關系人代表。由年滿18周歲在紅河縣內居住的居民、法人(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)、各類企(事)業(yè)單位、有關部門及其他組織向紅河縣自然資源局提出申請,采取隨機選取的方式產生。
2.社會普通公眾代表3人。由年滿18周歲在紅河縣內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向紅河縣自然資源局提出申請,采取隨機選取的方式產生。
3.人大代表或政協(xié)委員2-3人,熟悉土地管理、規(guī)劃的專家2-3人,法律工作者代表1-2人。由紅河縣自然資源局直接邀請或者委托有關組織推薦產生。
(二)聽證旁聽人
本次聽證會聽證旁聽人名額為10人以內,可自愿報名或從未被選取的報名聽證代表人中確定,或者由紅河縣自然資源局邀請參加。符合聽證代表條件的人員也可以報名申請作為聽證旁聽人。
四、報名時間,方式和要求
報名時間從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8日。
報名采用信函或者網上報名方式。報名統(tǒng)一使用《重大決策聽證會報名申請表》(見附件)。報名信函寄至紅河縣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規(guī)劃股(地址: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紅河縣迤薩鎮(zhèn)蓮花大道自然資源局三樓,郵編:654499),并請在信封上注明“聽證報名”字樣;聯(lián)系電話,0871-3036671;網上報名請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后,用電子郵件發(fā)送至2085446121@qq.com。
五、相關要求
聽證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會,不得委托他人參加,在聽證會前準備發(fā)言提綱。聽證會參會人員所在單位,應當支持本單位經確定的人員按時參加聽證會。
六、參會通知
紅河縣自然資源局核實和確定聽證代表和聽證旁聽人名單后,將在紅河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聽證會的具體時間、地點和聽證主持人、決策發(fā)言人、聽證監(jiān)察人、聽證代表、聽證旁聽人等參會人員名單。同時,將電話通知聽證代表和聽證旁聽人參會,并按規(guī)定將有關聽證資料送達聽證代表。
在參加聽證會期間的食宿、交通等費用自理。
請參加聽證會人員所在單位積極支持該人員按時參加會議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871-3036671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重大決策聽證會報名申請表。
紅河縣自然資源局
2023年3月24日
附件【重大決策聽證會報名申請表.docx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