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應急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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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000014348/2023-012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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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紅河縣政府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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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紅縣政復〔2023〕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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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23-03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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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紅河縣人民政府關于元綠高速公路過者洛巴河大橋項目“12·29”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
縣應急局:
《紅河縣應急管理局關于元綠高速公路過者洛巴河大橋項目“12·29”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請示》(紅應急發(fā)〔2023〕11號)已收悉。經(jīng)縣人民政府研究,現(xiàn)批復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《元綠高速公路過者洛巴河大橋項目“12·29”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》對事故原因的分析、事故性質的認定、事故責任的劃分及處理建議。
二、原則同意《元綠高速公路過者洛巴河大橋項目“12·29”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》提出的防范措施。請縣交運局及有關單位舉一反三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,認真落實防范措施,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(fā)生。
三、請縣應急局依據(jù)法定職責和權限,按照《元綠高速公路過者洛巴河大橋項目“12·29”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》提出的處理建議,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,并做好事故的結案、備案、發(fā)布工作,并將落實情況報縣安委辦。
附件:1. 紅河縣應急管理局關于元綠高速公路過者洛巴河
大橋項目“12·29”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請示
2. 元綠速公路過者洛巴河大橋項目“12·29”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
附件【附件1:紅河縣應急管理局關于對元綠高速公路過者洛巴河大橋項目“12·29”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批復的請示.doc】
附件【12.pdf】